诗词古韵栏目编辑工作暂行制度
一、为了诗词古韵栏目的良性发展,跟上江山文学网站发展的步伐,使【诗词古韵】栏目充当好【江山文学】的优秀窗口。特制定暂行制度
二、基本准则
1、编辑工作人员应具备优良的道德修养和文学修养。
2、编辑工作人员要热爱江山文学,热爱江山古韵编辑工作,能够认真地履行江山古韵编辑工作准则,热情地为广大古韵爱好者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3、编辑工作人员认真服从江山编辑部的编辑工作安排,听从古韵栏目主编的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古韵栏目主编做好古韵编辑工作。
4、编辑工作人员应拥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地与本栏目内的编辑同仁,进行编辑工作体会与心得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做到团结互助,相互协作,及时完成本栏目本工作日的编辑工作和江山编辑部安排的有关工作和任务。
三、编辑审稿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编辑不得审核编辑自己的稿件。
2、严格编辑发表要求,不降低发表标准,不做人情编辑工作,对于不符合发表条件、不符合等级晋升的作品,不得进行提交发表,不得推荐晋升等级。
3、审稿编辑时,严格按照作者的投稿时间顺序,从最早时间开始审核编辑,不得跳跃、挑捡稿件进行编辑(遇到自己的稿件情况除外)。
4、对于作者的稿件,除了标点符号外,原则上,未经作者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作品的内容,对于明显的,属于作者的失误地方例外。对于不符合江山古韵发表要求的稿件,在进行退稿处理时,要注明退稿原因,语言要求委婉准确,不得含糊其词,让作者不得要领。对于作者的稿件中有仿作和抄袭嫌疑的稿件,不得擅自退稿,要报请主编
5、审核处理。、对于主题思想不明确,没有现实意义和缺乏启迪与教育意义,意象不确切,意境灰暗,结构层次不清,语言空洞无物,无病呻吟,主题主要是描写风花雪月类的作品,可建议作者修改或转投相关论坛发表至退稿。
四、注意事项
1、标题的编辑规范要求:标题分主标题和副标题,要求美观大方,简捷清晰,让读者一看明了,不得拖沓冗长。
⑴主标题形式为:
①古风XX首·XXXXX
②五(七)绝(律)XX首·XXXXX
③词XX首·XXXXX
④曲XX首·XXXXX
⑤词牌名(XX首)·XXXXX
⑥曲牌名(XX首)·XXXXX
注:其中“XX首”为必有的内容,“(XX首)”、“XXXXX”为可有可无的内容。主标题中不得出现其它符号,也不得出注作者的名字和韵部(如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新韵)。
⑵副标题为作者对主标题的特殊说明或解释、韵部,不得出注作者的名字,字数不宜过多。
⑶标题中符号用全角形式,不得出现时间标志和“原创”等字样。对于作者的作品因篇幅过大,需要分多次投稿和编辑发表的,要在作品的主标题的后面用形如:“(一)”、“(二)”、“三”……等,不得用其它形式。
2、正文的编辑规范要求:
⑴主标题和副标题的内容不得在正文版面上出现。
⑵正文中的多篇文章要篇幅分明,层次清晰,单篇作品的标题与内容要分界明确,整体布局美观大方。无论是整体还是单篇作品的行间距要适当,作品的正文内容不得隔行。
⑶作品的正文内容标点正确规范,要用全角形式输入,不允许使用类标点的其他符号,不得应用如“:)”“~”等带网络特色的字符。
⑷正文中的数字和外文要应用半角输入编辑,作者注明时间的,时间要放在作品的右下角,与正文内容要间隔一至二行的间距,格式要求与正文相配,美观、得体。
3、编辑按语的规范要求:编辑按语要切合作品的主题思想,语言要力求精炼简明,起到鉴赏和导读的作用,不得刻意夸大其词的赞美,对于作品出现的瑕疪,要予以指正,语言要委婉,不得刻意损伤作者的积极性。不能作对作品进行长篇大论性的点评按语,以免失去按语的实际意义,最后一定要特别注明:“欢迎朋友继续赐稿江山古韵”等表示诚意的语言字样。在按语的后面注明【编辑:XXXX】。
4、作品编辑提交:作品编辑完备后,要认真核对作品的投稿栏目分类、对于作品在江山上的发表等级上,不得随意改动,校对主题、正文、编辑按语无误的情况下,再进行发表提交。
5、点击待编辑中的文章后,如发现不是本栏目的文章,应先进行相应栏目的调整,然后在编辑群里,请相关栏目的编辑前往编辑,以便使作者的文章能够得到及时的发表。
6、编辑点击待编辑文章后,进入编辑中,若因临时不能编辑,要在编辑群中说明,如若时间可能会超过12小时,请在编辑群中留言,让其他编辑进入编辑并及时发表,以免影响作者的文章发表。
四、其它事项
1、短小的古风诗、七绝、小令最少的发表作品数量原则上为五篇,其它为三篇,少于规定的作品,应用飞笺与作者联系,建议作者补上再进行编辑审核发表,作者不进行补充的以退稿处理。若作者有多次投稿的不同内容的单篇作品,经合并后达到编辑审核标准的可作为一篇编辑,对于合并后的其它稿件以退稿处理,并说明是属于合并编辑等原因。
2、对于以七绝、七律、宋词、元曲名义投稿的作品,其主题思想明确,意境优美,音韵符合规范,但平仄不符合格律的作品,可以进行编辑发表,七绝、七律以古风论,宋词、元曲格式的应在【副标题】中或作品后面,必须注明:【平仄宽格体】(暂时规定如此名称)。
3、词曲类作品或作者自度曲作品,若作者的作品不是常见的词曲,要先在网上确定其作品的格律,或向作者索要相应格律,然后再进行编辑发表,对于作者的自度曲作品,作者又不能提供其相应格律的,又一时难以确定,请上报主编审查处理。
4、对于投稿的稿件为繁体字稿件,应运用WORD工具进行简体转换,再进行编辑审核发表。
5、编辑每月至少发表一篇编辑工作体会或作品鉴赏文章。
6、其它未尽事项,请与主编汇报,共同商榷决定。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山编辑部古韵栏目组
2012年04月2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