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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征文】如初(征文散文)

2014-03-30 10:49:55

【酒家】如初(征文散文)

作者:舞风

    时间改变了我们的容颜,而我们的情谊就像当初一样…… 

      ——题记 《我的同学聚会》

    按照我的习惯,生活中发生一点点小事,都喜欢记录在案的,因为生活的单调,也实在没有什么好写的,我给自己最理想的任务就是:每天写一点。一直做着作家的梦,这没有什么不好,有梦总比没梦生活的要好一点,至少不让自己的脑子那么空洞,我一直不喜欢心如止水这个词,我觉得活着,身如磐石心如柔丝才对,可以抖动可以伸展可以渴望更多的雨露与阳光,这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有一部分你的生活是精彩的,哪怕只是想象,而不是日复一日让自己觉得活着无奈、无趣。

    来邀请我的是高中同学,我只在几个月前与他们有了QQ上的联系,那过去的近20年我们丝毫没有消息,都像彼此在世界上蒸发了一样,哪怕我们在同一座城市。网络就这样让我终于有了归属感,那一夜我激动地半夜还在群里呱呱。收到邀请我很犹豫,不是矜持,我太想去见见他们了,但是时间隔了20年,一切都在变化,不敢说见面没有尴尬的情形,而自己一向深居简出,尽管我是个店主,应该说是和各种人打过交代的见过世面的人的,其实不是,我只守着我的货物,每天在音乐声里做梦,不是那么活络的人,简单得近乎白痴,出了门就有紧张感,那天我的脸红得洗出来的水都可以染布,这个是没办法的,尽管我在卫生间里不停地用冷水扑面,这种尴尬依然顽固地铺在脸上,直到熟悉以后才慢慢褪去。

    没想到他们可以玩得跟孩子一样,他们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的。特别那个李清华,其实在我的印象里只有这个名字并没有形象 ,因为在我们那时候的情形,女生走路都是低着头的,眼光并不敢四处张望,除非太想看到某个人,才会暗暗地撇上一眼,这反而更容易泄露心底的秘密,就如某同学生说的:要看哪位女同学在不在恋爱,只要注意她的眼睛就行了。所以一般男生只能记住名字记不住样子,李清华因为来迟了,所以频频地从饭桌上的谈话知道了他,顾名思义的以为是个清秀儒雅的人,其实不是,胖乎乎的非常有趣,大概胖子都比较有幽默感,比较随和,一进门就把我们笑住了,他一看见桌上坐着女生,我想他们一定是比我熟悉的,因为他们一直微信联系着,自然更亲切一点,上来就要拥抱唐(理科班的女生,曾经的班长,可见能力非同一般)偏偏遇到夏准备出门,故意双手握着李的手,不让他站唐的身边,李急得嗷嗷叫,我们笑死了,真是个开心的活宝,他是下班特地从南京赶过来的,如程如祁如唐,他们都是从大老远的地方开车过来的,没有想到同学的这次聚会对他们这么有召唤力,而我这个在近处的还一再犹豫,实在算是冷血动物了。

    其实接到通知,我可能比他们还热切的准备着,我特地去剪了头发,我的长了两年的长发在一瞬间变成齐耳,我太想让自己变得年轻一点漂亮一点,结果回来,女儿说:妈妈,你怎么剪了个大妈头?我的自信心大打折扣,所以常常事与愿违,就是这样的。为了穿什么衣服,幸好自己是卖衣服,但是找不到我最想要的那一件,难怪说,女人的衣橱里永远缺一件的,果然是这样,太庄重不好,太随意也不好,太保守不好,太前卫也不好,我用了一个小时选了一件毛衣,因为毛衣总还是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的,关键是它让人感觉不到质地,它的大众化不会让人觉得那么寒碜,我是自卑的,这点我必须承认。为了不迟到让别人等,尽管门口有直达的公交车,我还是叫了出租车,这是不是还有一种心理在作怪,我不想去想了。我准备着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心态去吧,但还是小心地维护着自己的自尊心,这是一种可怜可笑的心态,我无法自弃。

    但是我早到了,因为只有程与我有电话联系,而他还在路上,可能是地段不熟,自己开车又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置,所以被耽搁着。我在门口徘徊,那时候感觉自己像一个急待被人认领的孩子,我极力地想要表现镇静,但是我是紧张的,我的脸像火一样的烫,有一刻我想到要回家,可是自己这样隆重的来,来之前大女儿一定要给我化个妆,我对化妆没有经验,但是她说了一大堆的理由,更何况有让我变得美丽的吸引呢,于是就让她冰冷的手指在我脸上蹭来蹭去,感觉还是蛮享受的,我和大女儿之间一直有着距离感,因为从小她不是在我身边长大的,到9岁的那年我才下决心一定要让她在我身边,因为放暑假的时候她来我们这里过暑假,(每年暑假的时候都是孩子最多的时候,他们也像候鸟一样借着暑假与父母相偎)但是她看我的眼神是陌生的,不愿意跟我亲近,总躲在她奶奶的身后,我跟老公说:我们再苦也要把孩子放在身边!那时候小女儿也刚刚才一周岁,我们守着一家书店后来慢慢地变成杂货店,可想我们生活的拮据,但是就如某一天,我的小女儿躺在地上的凉席上说了一句让我记住一辈子的话:妈妈,我觉得我们家好幸福。她常常语出惊人,我是偏爱她的。大女儿给我化妆的那一刻,感觉那么的温馨,尽管后来妆容变成了洗手间的垃圾。

    后来程与祁与唐一起来了,后来才知道小四与昌清下楼来找过我,但是即便是彼此站在面前,也认不出彼此啊,要不是程与夏的介绍。他们都很年轻,特别是小四,那一刻我竟想到徐志摩来着,我想他们是有某方面的相像的,后来确定,同样的多情,小四不张扬但是也健谈,善于煽情与带动气氛,特别是唱歌的时候,他是从安徽的某医院来上海考察的,今晚也算是夏与他的践行。昌清的儒雅,从他的带路从他的开门的小动作中体现出来,他们说他是研究鸟的,就是让一只鸟伸出腿,他能说出是什么鸟的。搞科研的,难怪这么的细心,他和夏还有黄都住在上海,但是我从来不知道。

    黄与夏高一的时候就坐在我前面,后来他们进了理科班。现在再想想,黄还是没怎么变的,依然是憨憨厚厚的那种,但是给人一种有主见的印象,我想他更善于自得其乐。夏是这次的东道主,聚会之前我并不了解他,只在空间看过他到过许多国家,还有一篇在海上经历暴风雨的事,总之,也算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吧,至少在于我是这样认为的。我想这晚在他心里有些许的失落,可能某些事情或者情调有点让他失望吧。他本是个最活跃的份子,可以说在学校是个很捣蛋的家伙,记忆中跟他还吵过架的,因为他就坐在我前面,至于什么事,我也想不起了,因为没与人吵过架,所以还记得。

    程是同学中最活跃的成员,他能记住毕业照中每个人的名字,我们遗忘的记忆他都能添油加醋的给我们补充,给每位女同学编罗曼史是他在群里最爱干的事情。这次我能来参与,也是他极力劝说的,从开导到激将,后来到了我要是不参加那简直不是人了。其实我还是很感谢的,有了这份记忆。我想我和祁以后会走的更近一点吧,因为他也在我婆家附近居住,这以后可就是真正的邻居了,原来以为消失了的同学原来都在身边,只是没能遇着,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俩竟然给我照了相!一个在我右边一个在我左边,而且都是从侧面给我照的,这简直是毁容!因为我的塌鼻子,这不能怪我,我用我的鼻子换来了我的生命,这鼻子是个缺陷但是也是骄傲啊。因为我还在襁褓里的时候,有一天是6岁的姐姐抱着我,不知道怎么不小心就掉了,一群人看着我咕噜噜的从高坎上一直向河边滚去,要不是河边的柳树拦住了我,我可能就淹死了,我就疑心就是那时候鼻梁被撞塌了的,以至于我在家里的姐妹中最丑,就是这样我还是庆幸我还愉快地活着。其实看我从正面看还是可以的,只可正视不可斜看的,是属于那种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不然老公怎么一直宝贝着我呢?这不是铁的证据吗?但是,他俩都从侧面照的我!算了算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唐是这次的女主角,她的端庄大方,她的善谈善笑,无疑是调动情绪的法宝,她边玩边发微信,所以他们得的是双重快乐,我并不在他们的圈子内,感觉有些孤零。他们用手机记录点滴,我用眼睛与笔记录点滴,我也有我的快乐,像现在。

    其实节目很单调,吃饭唱歌。没有喧哗没有灌醉,尽管我也喝了一杯啤酒。但是我们跳舞了,那躁动的狂野的释放压抑的舞曲想起来时,都不由自主的嗨起来,其实我们之间没有尴尬没有腼腆,我们很自然,像上学时候一样,除了我心里的小九九,我们还是当年的那些小孩。后来我们有些累了,后来我想回家。夏的挽留,祁的责备,说我们那么远都不着急,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幸亏我没有早离开,因为我们遇着了雨。

    我们出来的时候,霓虹灯下闪烁着雨丝。因为找程的车子,我们一行人像无头苍蝇一样一起在雨中走来走去,那一刻我感觉到浪漫。真的浪漫。我想到上学时候喜欢在雨中散步的情景,从学校出来,我讨厌雨,讨厌雨那粘稠湿哒哒,给人一种冰冷绝望的感觉。但是今晚的雨是温润的,它让人的心更贴近一点,更柔和一点,可能这一印象永远在我的记忆里定格,我可能不记得这次的聚会,但是我会记得今晚的雨,我就是这么奇怪,我喜欢细节。

    我与夏坐同一辆出租,先送我后送他……


山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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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10:53:34
感谢叶舞风朋友对酒家征文的支持,文章发在论坛,供朋友们欣赏!
故事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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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11:58:51
同学情很珍贵,祝福作者。感谢支持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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