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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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我不讓當前的事情遮住我的目光2015-01-28 10:14:48
莫奈
“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凭这一个句子,我最初认识了查尔斯?兰姆。人被打动的一瞬间,像诗歌降临一样,是一场不可预期的空袭。
兰姆的名字,出现在一本作家云集的书里,那像一个古今中外的文学盛会,当我读到兰姆,准确地说,读到他的那一段文字,心脏部位一下子被撞了几下,突突地响,这是一种心灵与心灵碰撞的征兆。
就是这一句,让我起了念头:多好的人,要认识他。
那段文字,不是写给亲人,爱人,朋友,而是写给偶尔路过的一个扫烟囱的小孩。当时,站在它的面前,就像看见活生生的兰姆,如果那个黑脸蛋的扫烟囱小孩是生在贫寒家的小天使,那么,兰姆就是一个老天使。后来,众里寻他,长趋直入。去买回兰姆的《伊利亚随笔选》,对这个两百年前的老天使,进入阅读,是靠近一颗温暖灵魂的唯一方式。
在这本书里,先找出那句话的出处,那篇《扫烟囱的小孩礼赞》。
“前年冬天,我和往常一样沿着奇普赛德大街急急忙忙向西行走,一不小心一不小心在路上滑倒,摔了个仰面朝天。……一个扫烟囱的小机灵鬼正冲着我调皮地呲牙一笑。”“笑得他眼泪都从那红红的眼角里流出来了,他那眼睛是因为平时常哭,再加上烟熏火燎,才变得那样红红的;然而,在万般凄苦之中,他那眼睛里还是闪耀出一点儿得之不易的快活的光芒,”“街上的这个孩子站在那儿,就像他站在画里一样,一动不动,就像这件滑稽事要永远存在下去似地——在他的欢笑中包含着最大的快活、最小的恶作剧——因为,一个纯正的扫烟囱小孩的嬉笑里是丝毫不含恶意的——”“我情愿站在那里,做他的嘲笑对象,一直站到深夜。”
是的,就在这里。
阅读,也是一种观照。观照世界,同时,也观照自己。对一个作家,他文字所具备的一切,也像器。没有一个作家能说,自己笔下什么都有。对于读者,每个读者从一个作家那里经过,所得到的东西,也不一样。胸襟,才华,智慧,深度,幽默,等等,都是作家的好秉赋,少了哪样,都是一片完整的山峰削掉一个棱角。如果只能选一样,最在意:心肠。善良高于一切。
兰姆,最打动人的地方,不是脑部,不是手势,甚至不是语言表情,而是他那颗始终通红的心脏。
兰姆不是一个命运的幸运儿。他的生平让人不忍卒读,家境贫寒,从小进慈幼学校念书,兰姆入学第一天,就见到地牢和皮鞭。他天生口吃,因此被剥夺了进大学的权利,终身引憾。基于家境,他14岁起就早早谋生,人生主要的精力在与厚厚的帐本打交道,耗时近40年。并且,兰姆的原生家庭里有遗传病史。1796年,遭遇转折性的家庭惨剧,他的姐姐玛丽疯病发作意外刺死母亲,兰姆在法庭上宣示,愿意余生作姐姐的监护人。从此,兰姆打消了尝试爱情和婚姻的念头,和姐姐二人相依为命,直到他去世。姐姐不发病的时候,读书,作家务,非常娴静,快发病时,一有预感,“姐弟俩就手拉手哭着向疯人院走去。”在书序中读到这里,几次哽咽,这样的情景,《红楼梦》中黛玉葬花与焚稿时见过,是人间凄美,让人断魂。
兰姆曾和姐姐相约,希望自己死在姐姐后面,好让姐姐能够得到完整的照顾,直至终点。就这点可怜的愿望,比姐姐小10岁的兰姆也没能实现,他在一次意外中跌倒过世,比姐姐早走十几年。在想,是不是上帝觉得他太苦,想让他早点解脱啊。只有这么想,我才心理平衡。这就是兰姆大至的经历,真是苦。
不过,兰姆有他的幸运。全部来自品质。
善良,是兰姆的第一种幸运。苦难,是一条恶龙,是一道深渊。“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变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尼采这句话,有哲学家的深虑和警醒。可是,同样经过深渊,走出来的人却并不是同一个样子。为什么?同样是经历贫病孤独,有人变成了黑色,有人依然是雪白。是心灵,唯有心灵,初生婴儿般光亮透明的心灵,能够胜过恶龙和深渊。
读兰姆,就知道他是走过黑暗依然皎洁的月亮般的人。他的笔,出自于他的眼睛,而他的眼睛,出于他的心。那是世上最好的一颗心。从兰姆的文字里,一次一次春风扑面的是他的善良,他的善良,不是高山雪莲,而是三月春草,漫山遍野,抬头低头都会看见。对亲人对朋友,兰姆的好就不用说了,否则读书笔记就成了事迹展馆。
“他在1780年骚乱中一场横祸里失去了下半身,从那时就成了匍匐在地面上的矮子。他好像是由大地所生,一个安泰似的人物,直接从他亲近的土壤中吸引着生命的活力。他是一尊硕大的残躯,像额尔金雕像一般美好。那本该滋养他那被夺去的双腿的造化之力,并未白白流失,而是浸进了他那上半身的各部分,结果,他就成这么半个赫库力士。”这是兰姆写的一个街头乞丐。
写在英国当时的一项关于乞丐的城市改革制度之后。历来,社会的低下层都是沉默的大多数,在权力阶层,很少有人为弱势者说话,而弱势者本身更是没有渠道言说心声。兰姆自己也是一个小人物,他的话当然传不到高处,可他依然要用自己的方式说,比如在街头给孤苦失了劳动力的老乞丐几个铜板,比如写一篇文章,写出弱势者的尊严与体面。
人都向美。美是什么?看起来美好的事物,是一种美,比如花朵。还有一些看起来有些难看的事物,也有一种美,有在艰难中生存的力美。兰姆一次次发现社会当中那些为人所轻视甚至摒弃的卑微者的美,一个脸黑呼呼的扫烟囱的小孩,当他在街角笑了,兰姆就觉得天空笑了。一个在地上撑着残躯求生的乞丐,兰姆看见他,把他看成另一种生活英雄,一个生错了年代的希腊力士。
就是早年阴暗的慈幼学校,他在回忆中,除了对恶的严厉批判,也记得那里曾有菲尔丁牧师给过自己自由的童年。
……
是的,兰姆总能在一大片乌鸦鸦的天色看见那么丁点儿一闪而过的明亮,并且,他停在那一瞬间的光亮,久久地看,久久地看。善良,是一种力量。幽默,是兰姆的另一种幸运。别,千万别以为兰姆是一个随时拿出手帕擦眼泪或者一见谁就哀声叹气的人。不。兰姆是幽默家。
走进自己一生没机会去成为学生的大学,他说“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早年被剥夺了在高等学校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的人,能在这一所或那一所大学里消磨一两周闲暇的时光,是再愉快不过的事情。”“大学里的散步场所——基督学院里高高的树木,玛格大仑学院里的小树丛,简直就归我一人所有了。”在图书馆里,“我不去摸弄那些朽坏的书页,那是他们的尸衣,我不愿亵渎他们。我怕一摸,就有一个幽灵从书里走出来。”
说到自己数十年如一日单调的冗长的琐屑的帐房工作,那些关禁闭一样的漫长岁月,他也狠狠地幽了自己一默,告诉众人自己一生最多的作品其实是那些高墙般灰仆仆的帐本。与此同时,有段话很妙,“账房里的边角下料便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培养作家的有益材料。我这支鹅毛笔整个上午陷在数字、号码堆里,像马儿在杂沓密集的车马群中艰难前进,一旦得到解放,在午夜挥笔成文,犹如马儿脱缰,在开满鲜花的草上地奔腾、撒欢儿——这支笔感觉到自己正渐入佳境……”
更绝的是谈自己生病,我真是从来没有听到世上哪怕一个人如此说过。
“病人独卧床榻,亚赛王侯。看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君临一切,不受约束,只由着性子为所欲为,多么像一个国王!”
“在那四面床帐之内,他可以独行其是——那就是他的‘领海’。”
“他把疾患当作坚韧的铠甲,把病苦当作僵硬的皮革,将自己牢牢地裹缠起来;而将自己的同情心像陈年佳酿似地固锁深藏,专供个人享用。”
“病床可以说是人道和温柔心灵的培训之所。”
“从卧病床褥到病体康复、稳坐在圈手椅中,简直等于尊严下降,跟王位被废黜差不离儿。”
兰姆有一种奇怪的本领,他能够和人生的苦境周旋,并且能找到自己最佳的化解渠道,就是幽默。
“幽默依赖了一种主观的、然而严肃和崇高的心境,这种心境是在不情愿地跟一个与之极其抵牾的普通外在世界相冲突,既不能逃离这个世界,又不会让自己屈服于这个世界。”
叔本华在《意志与表象的世界》中这样说幽默,承认冲突的存在,而幽默表现为对冲突的一种迂回的调合。幽默,有时会给人带来某种错觉,甚至是违背常识的错觉。仿佛任何一种命运都不赖,多倒霉的事,就算生病,也可以生得像个国王似的,有独享的欢乐。理智提醒我,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在读兰姆《病体复元》的前一个下午,我刚好经历了长达半日的昏沉,身体一不舒服,我意志马上跟着薄弱,对病,真是隔着三座山也想绕着走啊,对不好的一切,都不想迎上去,只想岁月静好。其实,我更同意一种说法,说到底,肉身的痛苦才是最大的痛苦。兰姆难道不明白么?兰姆明白。兰姆是清醒的。不然,不会说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办公室和坟墓是一样的”,他完全明白,对人和人生来说,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兰姆明白,自己的人生处境大多数时候都不好。
在不好之中去发现好,在不好之中让自己好,是兰姆无师自通的生存哲学。于是,兰姆幽默。在这里,想到一个人的身上可能至少拥有两样东西。一是命运。一是态度。兰姆的命运,不用再说,苦字摆在那儿。
兰姆的态度,就是幽默。在命运稍微放一点阳光的时候,幽默,在命运凄风苦雨的时候,也幽默。我不知道,他的这份幽默是来自天性,还是后天造化,或是兼而有之。无论如何,幽默让兰姆始终是一个天使般的可爱的人。兰姆的幽默,甚至会给我失真感。很想问:兰姆先生,你如何做到这样的幽默?突然想到前年在青藏线的火车上,往外看,当时的云,那种美法,完全让人接受不了,因为从来没见过,美得不成样子。有人喊“看云,像假的。”对,就是这种感觉,美得不真实,因为我们的眼睛习惯了灰霾,天太蓝了,云太白了,就像假的。太美好的事物,从来都像假的。
平原上的眼睛,看高原的天空,会以为是假的,到了海拔三千米,才知道,那样的天那样的云,并不虚妄,全然真实。兰姆的幽默,也是高原上的蓝天白云。出自一颗海拔三千米的心。
微观,是兰姆活法的幸运。舍大取小。和大多数男性作家不太一样,兰姆不太伫足于那些宏大的历史和时代车轮上,挥斥方遒。相反,他的人和他的字贴着地面,绝大部分围绕自己的生活,或者回忆,或者描述,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发生在身边的一个一个场景,具体地像细细的溪流一样流成河水。
室内的对话,朋友的相聚,街头的一角,村庄的探访,亲友,故人,陌生人,种种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平凡的事,隔着两百年光景,隔着整个几千公里的大陆板块,从文字里走出来,那样地娓娓道来,那样东一句西一句的絮叨,带着老奶奶的压箱柜才有的朴素和温度,一样一样说给人听。有时,听到熟悉的地方,眼睛一下亮了,有时,又觉得有些绕远了,总归是亲切。
“只要知道她是亲戚,是表亲,也就够了。这样薄弱的亲戚关系,要搁在大城市里那种人人各顾各的风气之中,简真就像游丝一般轻微,但在这民风热情、纯朴、忠厚的赫特福郡,像我们亲眼看见的,却能把人亲密地联系在一起。五分钟以后,我们之间就像从小在一起诞生、在一起长大那样完全熟识了,而且亲亲热热地叫起彼此的教名。”
这篇回乡记,读着时哪里会管它是欧洲还是亚洲,简直和我小时候随父母回老家的情形是一个样的,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只要你路过他家的门口,狗一叫,主人就出来,把我们热情地拉进堂屋,端水拿糖,塞压岁钱,这一切,真的不要五分钟。
很多年没回老家了,不知现在乡情是否还一样?兰姆浩浩荡荡地写过一个夫人打牌,我很喜欢。没想到,会有一个作家倾注那么多笔墨来写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几乎从来不会在艺术之堂见到的一种生活娱乐方式,而且写出人生的趣味,岁月的静好。
“在打牌当中,尽有足够的时间形成根深蒂固的友谊,结下难解难分的冤家。”“这是一种梦中的战斗,紧张热闹,一场鏖战,而又兵不血刃;动用了不得了的手段,目的却渺小得不成比例。”
“我们打牌的时候,小瓦壶在炉子上嘶嘶沸腾,壶里煮着温性的止痛剂;牌一打完,勃莉吉特(兰姆姐姐)就要把药给我搽在脚上——可是,让它只管在壶里起泡翻花吧,反正我也不怎么乐意使用它,我只想跟勃莉吉特在一起打牌——一直,永远地打下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啊,这样的情形,这样的氛围,寻常巷陌天天都有。
人们打牌,人们喝茶,人们下棋,人们翻报纸,人们气宇轩昂地爱着微不足道的生活。写到这里,想到好几个晚上,散步到院子里,昏黄的路灯下摆着一张方桌,两个男人在下棋,落子声音哗哗地,人来人往,他们一点儿感觉不到,仿佛世界都不存在了,只有那一副棋盘。那个情景,想起来也动人。
就是这样,兰姆把很多笔墨贡献给了普通人的小事情。想起来,就温暖。
评论家沃尔特?佩特评价兰姆,“主要通过怀旧的方式告诉他们一点儿小事,而这又与广大世界的浮沉变化毫不相干。然而,这种谦逊精神,这种并无雄图壮志的写作态度,倒使他那作品带上了一种特殊的永久性。”并且不为大事所缠绕,与苦难与微物深情共处,他博大的同情心自有一种持久的道德力量。
中国作家梁遇春也曾说,兰姆是“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
读了兰姆,我完全相信他当得起这些,如同,他配得上他所经历的苦难。有人以为,只有站在高山大海之上,才叫大。我想说,看看兰姆。兰姆有一句话,浓缩了他克服时代克服命运的全部精神:“我不让当前的事情遮住我的目光。”
活得微小,心灵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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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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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8 10:17:41
这篇文章宁心姐发到社团群里的文章,我特意转了来,相信也是宁心姐的意思。希望大家好好读一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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