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逸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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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野人参2015-09-14 14:23:16
以前只要提起旧社会,至少觉得那时候当官的都是混蛋。后来读书多了,听的多了,才知道并不完全是自己臆想的那样,有些当官的人,也是有个性有主见的,甚至不乏可爱之举。 我们县原来叫做“苍松县”,也许那时候松树很多吧,但现在几乎没有了。苍松县曾经有个县太爷,名字我没记下来,但一辈一辈的人口头相传他的好多故事,从故事中不难看出,人家是个清官,也是个有趣的人。 有一年,北岭村大旱,几乎绝收。眼看到了春种之际,贫困百姓没有麦种下地,就向当地一户大户人家借麦子,要是没有麦种,连续两年颗粒无收,那是要死人的。谁知这户人家为富不仁,一颗麦子也不肯借出去。绝望无助的这些穷人,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商议无果,走投无路之下,就成伙结队冲击那户人家的粮仓,抢了麦种来播种。不过也算是抢得先礼后兵:大伙谁家几斗,过称毫厘不爽,账目记得清清楚楚,之后把账本放下。 那人家虽然盘点了自家的“支出”与账目完全相符,但心里面一口恶气还是咽不下的,再说了要是秋天收不回来怎么办。于是乎,一张状纸,连同账本,告到了县衙中。县太爷一看,对大户为富不仁心有憎恶但也不好直说,毕竟人家的东西,也没有必须要借出去的道理。对这帮“刁民”却不好处置。判个强抢之罪吧,人家是必入绝境,为了活命,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家一家的人饿死吧。再说了账目了然,分毫不差,自己还没有见过这样“抢劫”的。不去追究吧,毕竟是公然聚集,哄然放抢。要说这事情,还真是难办。 其实那些人,听到人家告了状,心里也慌了,这样抢劫的百姓,肯定也是顺民。大伙商议之后,觉得还是要主动拜见县太爷的,敢作敢当嘛!或许县太爷格外开恩,也就网开一面了。既然拜见,总要有个见面礼吧,俗话说“伸手不打上门客”,谅他县太爷也狠不下心来重罚吧。问题是头年绝收,能吃的都吃了,谁家都是干野菜之类的,总不能提着这些做见面礼吧。大伙着急之际,有人脑子一活络,说我们这地方,地里挖的那野胡萝卜,甘甜有味,都叫它“野人参”,那东西还算是体面一些,县太爷尝尝鲜,也未尝不可。大伙一听,再没有比这更体面的了,事已至此,别无他法。这东西家家都晒干存储了一些的,你家一把,我家一把,总算凑了一小袋。 大家推举几位代表,骑着毛驴去县城。到了那里,见了县太爷,把事情详情禀告之后,县太爷叫来原告,当面调解:乡亲们无粮下种,作为一方首富,该接济的自然要接济,这也是乡绅的义举;大伙强行开仓,于法不容,但好在颗粒不少,有账可查,秋后依照账目偿还清楚。此事再不追究,原告要保管好账本,秋后若有赖账者,定当严惩。被告要感念宽宥,秋收后连本带利偿还。判决一下,双方也算是皆大欢喜,感恩退回。 县太爷看着乡民远去的背影,和眼前的一袋所谓的“野人参”——那东西也算是好东西,自己也喜欢吃,他笑了笑,长叹一声:“野人参”,分明就是“野人心”哪!自古皆谓民心不可违,果不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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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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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4 16:16:45
非常有寓意的一篇短文,民心不可违!问好荒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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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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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4 18:54:54
为富要仁,为官要正,为人要诚!很好的帖子,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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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逸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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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5 08:23:32
感谢两位老师的精彩点评!逸闻轶事,从中有所启迪,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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