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儿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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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标点符号学习贴2015-11-02 09:33:10【转载】标点符号的用法
1.问号
2.叹号
3.顿号
4.引号
5.括号
6.连接号
7.书名号
8.分隔号
■问号和叹号:最多可用3个,表达语气强烈
■顿号:“两本书”之间不用顿号 例句:他中学就读过《论语》《孟子》《古文观止》里的部分文章。
■连接号:波浪线可表示起止
■反问句末尾一般用问号
反问句如果语气强烈,可用叹号,也可以问号、叹号连用,这时语气显得更强烈些。
■注意正确使用序次语 常见的序次语是“第一,第二,第三”等。应当注意“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不宜跟“第一,第二”混用。
例如不宜说“首先,其次,第三”。新标准规定序次语后的标点是: 也就是说,可以缺少某个层次的序次语,直接出现更小层次的序次语。例如在“一”后,可以根据需要出现“1”。
但是序次语的层次不能逆向出现。例如不能在“1”后出现“(一)”。
■用表示月、日的数字来指称事件、节日、纪念日时, 不论事件、节日、纪念日的知名度如何,一律加引号, 且在一、十一、十二这三个月份后加间隔号,其他月份不加。 例如:“5·1”“5·4”我都去了天安门广场。
■提示语后用分号显示出并列的几种情况时,提示语后宜用冒号 例如:你的选择只能是:要么撤退,主动辞职;要么前进,志在必得。
■省略号单独居于一行时,应当连用两个。例如:人们走进森林,在狭窄的小路上前进。……… 两个省略号连用,就能很清晰地表示出,省略的是段落,而不是语词或句子。 另外,在省略号的前面和后面,可以根据需要使用点号。
例如:好大的雨啊!……
■ 标示时间、地点起止时,宜用一字线,标示数量范围时,宜用浪纹线。例如:300~1000吨。
使用浪纹线表示数值范围时应当注意,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一般只在后一数值后加计量单位。
■栏目名称宜加书名号。
本报新设立了《广角镜》栏目。
■说明要放在书名号之外。 例如《资本浪潮》(中文版)
■同一句中,不宜套用冒号。 例如不宜写:“会议结束时,主任宣布:今后必须做到:第一,按时上班;第二,不得无故早退。” 会议结束时,这个句子可以写成:主任宣布,今后必须做到:第一,按时上班;第二,不得无故早退。
需要的主动来学,知识不怕多
让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慢慢走向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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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儿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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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09:35:44
慢慢规范,慢慢提高。利用可利用的资源,充分发挥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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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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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10:03:47
好的,云儿辛苦了!大家可好好学习标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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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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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10:11:39
有点太少了,咋就没有;;;这个的注释。我会慢慢的牢记,让这个拦路虎不在横行。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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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香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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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08:14:06
是啊,一个文字爱好者要从细节做好文字的规范工作,比如标点符号,比如的得地的用法,只有对自己认真了,生活才会对我们认真。谢谢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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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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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 21:46:59
学习了,不过有的还没有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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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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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3 16:06:16
作家们,请用好助词“的”“地”“得”!
原文作者:桐柏英雄 经常上网看帖,每每为作家们精彩的文字击节,唯感美中不足的是,不少作家,在使用助词“的”、“地”、“得”时,非常随意;更有甚者,个别作家竟然全部用反、用错,好像故意与语言规范别着来。对这些细节上的失误,虽亦可用“白璧微瑕”、“瑕不掩瑜”等词来掩饰、辩护,但毕竟对于为文者来说,正确使用助词,也是语言文字的一种基本功。文字中,特别是作家们书写的文字中,若“的”、“地”、“得”使用失误过多,对阅读的效果,是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的。作为一个美文的拥趸者,我想我有权利要求作家们的文字能更完美些。 实事求是地说,助词“的”、“地”、“得”这三个看似不太起眼的汉字,还真困扰住了社会上的不少人。在这里谈语法知识是枯燥的,基本上也是不管用的——估计作家们也是不太情愿或根本就不屑去理会什么语法不语法的。但问题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办法。如何解决?找出最简单的规律!我觉得作家们只要稍微上点心,要准确区分和正确使用助词“的”、“地”、“得”,其实也不是一件什么太难的事情。 助词“的”、“地”、“得”最初是分得很清楚的,后来有一段时间,“的”与“地”这两个字曾经通用过(但“的”、“地”二字与“得”字,却从来也没有通用过)——然而不久就废止了。现在的语文课和校对学仍然对“的”、“地”、“得”进行严格的区分。虽然不同的字典、词典,在诠释“的”、“地”、“得”这三个字的用法时,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上来说,大同而小异。即—— (1)名词前面用“的”——名词前面应该用“的”,如“我哈哈大笑,他前额有些微曲的黑发,在清明的天气中如湖面的风来波”(见扶风《孔雀台——衔杯印象记》),这句话中,“黑发”、“天气”、“风来波”就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前面用“的”字,非常正确。又如“英国的琼斯们和法国的柯克们挽着自己必须像亲如父母一般照拂的孩子们的胳膊,缓步而行”(见杨永康《第三街呼喊第四街奔跑》),这一句中的“琼斯们”、“柯克们”、“孩子们”、“胳膊”都是名词,所以全部都用“的”。 代词的前面也用“的”,如“它只管默默地承载和受纳那些不断变换的陌生面孔,和日日出现在这里的白大褂掩藏下的我”(见李存刚《走廊》),句中的“我”就是一个代词,前面用“的”。 (2)动词前面用“地”——动词前面用“地”,如“母亲静静地听任我轻轻地揉捏着”(见马明博《母亲的姿势》),这句中的“听任”和“揉捏”都是动词,前面应该用“地”字。又如“过完了异乡的年,耳根奇痒,迷信地以为老家人在喊我”(见李家淳《遮蔽与呈现》)一句中,动词“以为”前面,就只能使用“地”而不能用“的”,更不能用“得”。 必须注意的是,在有些句子中,一些词初看起来好像是动词或形容词,但在具体的语境中,其实已经发生了词性转换,变成了名词,使用时不可大意。 动词变成了名词,如:“直到新种族的到来,带来了大口漏斗,战斧和船舶,还有奇异的维京式葬礼”(见周闻道《 穿越,挪威的森林》),“钢铁是一种巨大的现代的力量,钢铁让我们的生活发生质的改变”(见陈元武《春天的一些声音》)。这两个句子中,原本是动词的“到来”和“改变”,实际上已经转变成了名词,所以用“的”不用“地”。 形容词变成了名词,如:“我在黄河大桥上望着西雾的苍凉悲远,脚下与我中间一个桥高度的那片河之洲,突然穿越亘古,像一篇赋洋洋洒洒地令我欲读”(见扶风《孔雀台——衔杯印象记》)。“苍凉”“悲远”,原为形容词,在本句具体的语境中,都转变成了名词,用“的”不用“地”。 (3) 形容词前面用“得”——如“侏儒二话没说,端过碗狠命地吃起来,筷子搅动得像风车一样快”(见吴昕孺《最好的奖励》),“人性中的狼性,在生活中暴露得太多了,让狼也产生了恐惧,也要躲避开人群”(见耿翔《马坊书·怀念狼》),短语“像风车一样快”的中心词“快”、“太多”的中心词“多”都是形容词(凡前面能加一个“很”字进行修饰的都是形容词),前面用“得”,不能用“的”、“地”。 我以上的诠释,是故意绕开了令人头痛的语法知识的,因而是不尽周全、不尽准确的。其实准确的说法应是: 定语后面白勺“的”, 状语后面土地“地”, 补语前面双人“得”。 但主谓宾定状补这些语法知识常常令部分作家头晕,因此这里我宁可舍周全而择实用。 名词前面白勺“的”, 动词前面土地“地”, 形容前面双人“得”, 词性转变仍用“的”。 记住了这四句顺口溜,助词“的”、“地”、“得”的用法,大致也就能搞定了!作家朋友们,请对照一下您的美文,看看这三个助词您都用对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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