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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岛

白云岛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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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个小建议

2009-06-25 23:00:16

1、编辑最好不要删除作品末尾的署名。
2、编辑最好不要直接修改投稿作品。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http://www.vsread.com/bbsshow.php?bid=9918&rid=66513

古渡

古渡 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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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7 17:12:55

呵呵,白云兄弟的建议不无道理,但著作法好像只针对已了表的作品吧?既然投稿在江山,他的名字已经属上,文章中重复出现似乎多余,而且就版面整体也不美观,你说呢?另外,编辑对作品除错白字和标点符号外一般是不修改的,让带着明显错白字的作品堂而皇之的发表出来好像编辑也未尽责。呵呵。有不准修改的作品作者投稿时可以注明,我想编辑是不会多此一举的。实在不好发表,就只好一退了之。
这是我的理解,不一定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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