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圣地论坛 回复本帖
王金启

王金启 秀才

  • 78

    主题

  • 119

    帖子

  • 2117

    积分

姚鄂梅:我喜欢意味深长的叙述

2024-07-16 11:16:05
姚鄂梅:我喜欢意味深长的叙述
来源:《长江文艺》 | 姚鄂梅  2024年07月16日08:51

我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虽然我年轻时并不这样认为,那时候,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以为时不时冒出来的写作冲动就是写作才能。

不管怎样,我自我鼓励着一篇接一篇地往下写,幸运的是,没有什么激烈事件横空出世,中断我的自我鼓励,我的极简生活一直放任我不紧不慢地写作到今天。现在想一想,如果当年的我聪明一点,机灵一点,是很有可能离开写作的,写作虽然要有一颗坚韧的心,但写作本身其实很脆弱,一不小心,就被匆忙的生活和不宁的内心给淹没了。

我很少回头分析、梳理自己的作品,一是没有机会,二是羞于谈及自己的作品,我只想埋头往前走,以为走得越远,以前令我羞愧的作品就离我越远。我经常会有一种想要跟从前的羞愧之作撇清关系的冲动,大概是潜意识里一直有一颗追求进步的心吧。

但是,该面对的终究还是要面对,《长江文艺》通知让我整理一个创作年表,这个任务比我想象的难多了,整理的过程也是心潮起伏,百感交集。从年表可以看出,自1996年到现在,我总共发表了60个中篇,29个短篇,11 部长篇,2部儿童文学。我无法衡量这个数字是偏大还是偏小,总之,我有点被自己感动到了。要知道,我是一个很笨拙的人,一篇小说,无论长篇中篇还是短篇,从拿出初稿到最后定稿,至少需要修改三遍才敢送出去……我知道不能谈论意义,一切都没有意义,一切又都意义非凡。有段时间,我相当看重书籍,每搬一次家,书籍都是重点关照对象,后来,因为搬家太频繁,过程太痛苦,不得不做个取舍,扔掉了那些慕名买来、读过之后觉得不过如此的书,下一次又扔掉了一部分虽然还不错但已反复读过的书,再下一次,我发了个狠,全部扔掉,只保存几本重要的贴身书籍,我还记得当时的感觉,很轻松,也很惶恐,就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因为事发仓促,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只能乌青着脸站在街头发抖。为了克服这种惶恐,我又开始买书,甚至重新迎回了之前扔掉的书。

对书的感觉,与我对写作的感觉是一致的,最狂热的时候,感觉自己什么都能写,没有禁区,无所畏惧,但很快,我就发现了自己最擅长的区域,我总是更喜欢将观察点放在家庭,或者说,将机位架在家庭生活的某个角落,对我来说是一件得心应手的事。家是一个人的安顿之所,也是社会的注脚,世事变迁,观念演进,最终都会在家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家是一个相对较小的视野,却有着包罗万象的巨大胸襟。家其实是一个小社会,它是外面那个社会的极度浓缩。

家还是一个大漏斗,当你从外面回来,很自然地往家里带回你所遇到的一切,以及你对这一切的反应,即使出于善意而不得不有所隐瞒,它们最终还是会像沙子一样,缓慢而执着地从你身上流泄出来,无可挽回地影响到每一个家人。

这种缓慢而持久的影响,往往正是悲剧诞生的地方,也是我为之着迷的地方,每剖析一个家庭,都是一次充满痛苦和疑虑的探索,因为必须顺着人物的常识和逻辑去经历他们的遭遇,去模拟他们的体验,将虚拟的人物落实到极具现实意义的情节中去,唯有如此,才能从容不迫地输出他们的故事,这个过程有点像要先整熟土壤,然后才能播撒种子长出庄稼,有点机械,有点漫长,但非如此不可,否则我会心虚,觉得是对他们的冒犯。是的,虽然我的人物没有完整的原型,但我仍然会觉得潦草地对待一种生活,是对某一类人无法原谅的冒犯——如果我没有准确地表达出他们的痛苦的话。为了减少这种冒犯,我必须更加认真地投入生活,跟写作一样认真。

这让我想起一件事,在我写下短篇小说《狡猾的父亲》一年以后,父亲因病去世,我为此深感内疚,虽然小说里的“父亲”与我的父亲相去甚远,他的故事之曲折、经历之复杂,远远超出我的父亲,但我自己清楚,这个“父亲”的某些皮毛、某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肯定与我的父亲有关,这是没办法的事,无论何时何地,父亲永远是孩子内心的影子,就算你刻意不去想他,他也会对你施加某种看不见的影响。所以,当父亲去世的噩耗传来,我的震惊大过悲痛,因为,那个“父亲”也在《狡猾的父亲》结尾部分因病去世。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消除的愧疚折磨着我,我甚至想,如果我不写这篇小说,我的父亲是否就不会生病、不会死?那一天是否会延迟到来?从那以后,我暗暗告诫自己,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让我小说中的人物死去,宁可让他们艰难地活着,耻辱地活着,也不要轻言死去。

慢慢地,我有了自己的禁区,我意识到,纵是百无一用、无足轻重的文字,也有它的不可承受之轻。我开始给自己树立界石。

社会新闻不会成为我的素材。我只写自己能感受到的人和事,只写自己能够理解的人和事,只写能够引起我的震撼和思索的人和事,否则,我担心自己有限的理解力亵渎了别人的人生。我不担心自己所能书写的范围会越来越小,只在乎我注目的地方是否真的击中了我,是否带给我痛感,是否不写不足以摆脱这种痛感。我所要叙述的人和事,是否真的被忽略,是否真的为人所不屑,是否真的需要有人来掀起他们头上的遮盖物。

我不虚构不熟悉的生活,也不在熟悉的生活里铺天盖地事无巨细地叙述。我喜欢寻找熟悉里的陌生,陌生里的似曾相识。站在门里看到的,和站在门外透过门缝往里窥视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从不认为所谓素材可以直接搬上稿子,就算它们自带完整结构,看似浑然天成,我也不会有太多兴趣,它们顶多只是针织品上可以拆下来的几缕丝线,放进我的收纳柜里,聊作备用。

故事越完整,小说越无趣。以买鞋为例,在36码和37码之间,存在一个微小差异的半码,一定有人觉得这个半码更加舒适,也一定有人总是找不到这个半码,只好把自己往偏大、偏小的标准尺码上靠,久而久之,一些脚变形了。我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找到这个半码。比如我的中篇小说《游刃有余》,是一个因为家人患病而一夜返贫,男主人公出招挽救濒危家庭却陷入深渊的故事。它有一个听来的原型,讲的是一对生活优越的夫妇,把自己的两处房子租出去,长期住在五星级宾馆里,享受各种免费VIP服务。这种生活方式乍一听让人羡慕,细想想也令人生厌,但是,当我把它改头换面到一个普通的市民家庭头上时,一切都不同了,他们在薄薄的体面下挣扎,很快就全盘崩溃。

我不为写小说而去进行所谓的采访,也不相信一个人的口头表达一定会忠实于他的内心,更不相信一个人真的有着准确表达内心的能力,至于经过采访者和被采访者双重误读的故事,我高度怀疑它是否还具备文学上的张力。我宁可当一个无意中的聆听者,一个扎根生活的参与者,时刻启动自己的感知,思考我的观察,表达我的感悟。我宁可拆解一个无意中得来的好故事,把它们装进文学这只陶罐,让它尽情发酵,直至酿出一个全新的故事,一部从未有人写过的好小说。中篇小说《基因的秘密》就是这么来的,它的源头之一是一次平平淡淡的聊天,其中的几句话像几粒火星,落在一张纸上,很快就烫出了几个洞。《基因的秘密》就是通过那几个洞推演出来的。

我也不会为了写作去四下里寻觅。我会等待一个念头来击中我,然后围绕它去组织一支队伍,如果等待无果,我就去看书,努力生活,假装忘了写作这回事。

我不写被审判过的人。他们已经被法律审判过了,被道德审判过了,他们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无权再将他们拖到笔下,进行新一轮鞭笞。我更不会去采访他们,首先,他们不一定想对陌生人重述他们不堪回首的遭遇,其次,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处于弱势的人毫无保留地打开心扉。

我不写真正绝望的人。如果我从外面回来,从绝望者那里归来,迫不及待地坐在桌前描写一个绝望的人,而不是对绝望者施以力所能及的援手,我怕我会在半夜里惊醒过来。

我不写浅薄自大的人。哪怕只是顺着他的生活逻辑去构思一遍,就已经对我自己造成了伤害。

我不写暴力和色情,因为我对此缺乏想象的基础。

我信奉文学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广袤无边的人群,至于那粒启动写作的种子,全靠努力和幸运从生活中觅得。为了种好它们,必须去研究阳光、水和风,研究肥料和工具,而不是去讨论它们的价值、美感和可能的市场。由于写作是个极其耗时的工作,有时在桌前枯坐一天,真正有效的写作时间却只有两三个小时,这种状态让我珍视每一次外出。在屏幕聊天盛行的年代,与真人聊天多么珍贵,我喜欢听到真人的笑声,看到真人的表情,屏幕上的聊天,总让人有种二手生活的感觉,我甚至常常误读微信对话,因为我对真人对话中的语音逻辑更为敏感。

我喜欢在小说里表达理想和诗意,比如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像天一样高》,不管我以后还要写多少,写得怎么样,《像天一样高》对我来说,都是一部重要的小说。

我喜欢修改,喜欢反复锤炼第一章的句子,因为我需要它们为我定下全篇的语感和基调,需要它们给我打气,鼓励我继续写下去。

我相信勤奋是灵感的沃土,相信热爱,如果不是爱入骨髓,我不可能孤注一掷地写作这么久,今后还会一直写下去。写作让我感到,我的每一天都没有虚度,因为就算有虚度,也可狡猾地将之视为积累与调整。

我相信写作会使人不断地完善自身,因为每一次写作都是一次彻底的自我洗涤,直到最后,把自己洗得深刻如智者,天真如小孩。

我喜欢在写作中追踪一束光:理想之光,真相之光,深情之光……种种现实生活中无法企及的光,我都会以写作之名,将它们赋予到我打量过的生活中去。我喜欢真挚而诚恳的文字,喜欢用这样的文字完成一篇意味深长的叙述,我希望我的叙述能打动我自己,打动别人,然后抵达这样一种光束。

我确信,每个故事都能产生独属于自己的光束,哪怕是一块顽石,只要选中一个合适的角度,加上特别的雕琢,一样能发出喑哑的光彩。写出有光的故事,才叫小说,否则就只是一个故事,没有个性、没有灵魂、没有生命力的故事。写出有光的故事,是我的小小抱负,也是我的责任。


共0页 0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