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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精品推荐》管理规定2010-05-29 21:33:29
			主题:《江山文学》编辑部【精品推荐】管理规定发表时间:2008-11-1122:22:27《江山文学》编辑部对作品给予【精品推荐】的原则如下:
 1、《江山文学》编辑部本着以文学性为基础,突出文化性、社会性、思想性三大宗旨为核心的原则,对精品推荐文章进行评定。
 2、融合了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有思想性的文章优先推荐。
 3、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研究类,历史研究类的文献类文章优先推荐。
 4、针对社会现象的观点、评论类的文章,引领舆论导向类的文章优先推荐。
 5、具备时代感和社会现实意义,思想性和文学内涵都很厚重的小说类作品优先推荐。
 6、亲情、友情、爱情等情感真挚,文字感人的散文类作品给予推荐。
 7、题材另类、创意新颖但积极健康的特色文学作品给予推荐。
 8、符合格律、韵律的古典诗词曲赋,具有积极意义和思想性的作品给予推荐。
 9、有韵律感、有思想性、有历史观、有时代感、有社会意义的诗歌类作品给予推荐。
 10、过于小资、顾影自怜、无病呻吟,或者单纯地讲述私人情爱,缺乏风骨的作品,不予推荐。
 11、辞藻华丽、行文流畅,但是内容空洞无物的散文类作品,不予推荐。
 12、只讲求意绪和断句,通篇思想不明、词句晦涩甚至故弄玄虚、云山雾罩的现代诗歌类作品,不予推荐。
 13、只符合格律和韵脚,内容过于耽溺于风花雪月的古典诗词曲赋类作品,不予推荐。
 14、段落混乱、一句一段,或标点符号运用的错误比例很高,以及脱漏字句、错别字密集的作品,即使符合推荐要求,也不予推荐。
 15、符合社团宗旨,但是未达到网站要求的文章,不予推荐。
 16、搞人身攻击或社团之间影射讽刺、恶意调侃,即使再巧妙也不予推荐。
 17、涉及宗教信仰、政治信仰,隐含攻击其他宗教或者政党、政权内容的,不予推荐。
 
 请编辑部编辑、各社团参照以上条款,向编辑部申报精品推荐。
 本规定解释权为《江山文学》编辑部,自2008年11月11日起开始试行。
 
 江山文学编辑部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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