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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歌精品审核的通知
2010-06-11 18:40:01
各社团请注意,自明日起,各社团诗歌申报精品请一律飞笺报漠海边城ID的信箱,由其会同系统诗歌栏目编辑共同审核加精。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谢谢!
江山编辑部
2010.6.11
附: 关于申精的诗歌提以下要求。请大家理解
一、标题不能带有花字符,不得带有书名号,组诗正文标题类此。若需要分隔,请用“·”做间隔符。
如:七律·XXXX组诗·XXXXXXXX
二、正文版面不得出现标题。组诗可以有标题,要求标题与正文之上下文间隔一行。数字标题也同样。
三、正文版面里不得出现除文本内容以外信息。写作时间可以附文后,与正文隔一行单独起段落。
四、正文排版要求:
行与行之间不得有空行。
段与段之间只能空一行。
近体诗、古风、词、曲、赋,必需在标题注明体裁格律,并以“·”做为体裁格律与标题的间隔符。新韵体请在标题后面用“(新韵)”进行标注,不标注一律按平水韵及词林正韵对待。
五、诗歌正文不得出现错别字。引用语需要用双引号标示并在正文后单独起段做标,明示引用出处。
以上要求不符者请不要推荐。推荐诗歌请写明推荐理由。
补充:
近体律诗、绝句、排律、古风类,两句一换行。
词、曲、令等按韵换行。
赋自然分段。
[此帖子由 江山编辑部 在 2010-06-12 19:57:2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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