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字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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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告诗词爱好者——诗词古韵精品评审标准2015-01-19 21:40:25诗词古韵精品评审标准
1、音韵准确,合乎标准(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新韵)。 2、格律标准,合乎规范。自度曲格律,在体现时代音乐美感的同时,亦应合乎诗词创作的格律规范。 3、主题鲜明、情感突出,体现积极向上;语句合乎现代语言文字的基础要求,引经据典恰到好处,体现时代性;构思精巧,层次清楚,表述准确,易于理解;写作风格要清新、优雅、隽永,严禁堆词砌句,晦涩艰僻。
4、意境优美,志趣高雅,严禁庸俗低颓、腐朽堕落。 5、体现原创,严禁拼凑、抄袭。 6、文字规范,无错、别、异体字;断句的标点符号,合乎格律断句标准,不错用(用空格断句时,须全用空格,音韵句分行另起的,韵脚处的符号标准要统一,不可时有,时无)。 7、体现诗词作品的布局美,作品的主题与内容之间、作品的内部分片,要留有分行(只留一空行);作品主题的要求标准美观,标准要求如: 蝶恋花·我爱江山文学 七律·爱在江山文学 词牌名与主题之间的符号必须为“·”,不得应用其他符号。
8、思想性强。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时代要求,体现和谐、团结、幸福的主旋律;拥有警世喻人,激发上进,追求完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歌颂时代楷模,赞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歌咏祖国壮美山河,歌唱中华民族文明大家庭的团结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生活。扬颂真、善、美,批判假、恶、丑。摒弃夸大垢病,意气疏狂。
9、作品的格律如不是正体,必须在词牌处或附标中注明异体的类别,如: 满庭芳(变体二)·走进江山文学 作品中有引用句,要注明出处。 江山编辑部 20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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