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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读灿若舒锦微小说《李小飘》观后感

2015-02-23 14:34:39

首先是恭喜舒锦社长的微小说摘精,从写散文到写微小说,灿若舒锦在江山文学网中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其实,针对这篇小说,前来点赞的人很多,老百也就不再多唱颂歌,还是静下心来,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李小飘这个人物塑造的很鲜明,就是一个失去自我、而完全依附于男人的弱女人形象,最终酿成了家破人亡的悲剧。对于这样一个女人,我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但结尾处,说李小飘买了许多保险,受益人竟然全是前夫曹大可,文章虽然起到了意料之外的效果,但是否在情理之中呢?我们试着一起来分析一下。

文章前面说过,李小飘与曹大可结婚后,第二年有了一个女儿。但从离婚后,一直到李小飘意外死,这个女儿都如同人间蒸发了,再没被提及。

按理说,女儿若是跟了母亲,离婚后的李小飘一定会将全部爱心扑到女儿身上,并将其抚育成人,她自己也就不会轻易冒险去死。如此则是另一个可能——女儿判给了曹大可,于是,那个主动打电话的强势女人可能会成为继母,而李小飘作为孩子生母,一定要关心亲生女儿的未来,她的保险受益,作为遗产,第一继承人就理所当然是女儿而非前夫。

或许有人辩解,保险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自定。那么,李小飘之死看似意外,实则有其必然,她已失去了婚姻爱情,对未来生活没有了信心,只想一死解脱,难道还会对背叛自己的前夫抱着爱情和希望?李小飘是糊涂女人,脑中或许只有自己的男人,可这个男人背叛了家庭,成为别人的丈夫,难道李小飘就没有其它任何亲人了可以寄托吗?有亲生女儿,还有亲身父母,这些人都没资格当受益人吗?

于是,老百大胆设想一下,若是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前面是否就应该艺术化处理一下。比如,李小飘和曹大可结婚后,李是想要孩子,而曹却总借口事业为重,所以,两人几年间一直是丁克家庭。至于李小飘的父母,干脆就早早病逝,她自幼是跟着年迈的奶奶长大的……如此的铺垫,李小飘最终死后,将受益人全部给前夫曹大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小说是文学艺术,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不等同于生活的原本。作为微小说,可以不必面面俱到,但写出的东西,不能光是自己心中清楚,而应该让读者也能明白,别让故事情节有漏洞,或者事态发展有生硬勉强之感,细节决定成败。

个人意见,未必正确,旨在抛砖引玉。


附:【梧桐】李小飘(微小说)_江山文学网

http://www.vsread.com/article-521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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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3 17:37:30

刚读了彩霞友友的跟贴,才知道我们的舒锦社长有个很雅的昵称——阿灿,老百也就这样叫了。

认真的说,阿灿是个很有才华的作者,在梧桐文苑一直担任常务社长,是梧桐四大才女之一。年前,根据江山规定,又担任梧桐副社长。阿灿对梧桐的管理工作兢兢业业,对作者的作品也是辛勤编辑,更难得可贵的是,她本人作品进步神速,从去年刚开始的《精品呀精品》到今年的《梧桐树下》,作品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受江山编者读者的喜欢,尤其是近期的微小说写作,如《攀》《面》等,小中见大,扎实的文笔功底加上巧妙的文思技巧,让阿灿的文采飞扬。

目前阿灿在梧桐的精品总量名列前茅,仅次于梧桐旗帜铁鹰和专业小说家孙明华,算得上梧桐的摘精高手。

而老百写的这个贴子,只是针对一篇文章《李小飘》构思是否严谨而论的。或许生活中的确有李小飘这样的原型,但小说是文学艺术,许多时候,若是完全按现实生活的原样照搬,可能还要分别解释许多旁支(毕竟现实生活存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等等),而写微小说又不便全面铺开,所以不如干脆艺术化处理一下,让人觉得故事更合情合理。

当然,以上仅代表的只是老百个人意见,希望梧桐能有这种“百花开放,百家争鸣”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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