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信箱
醉卧凡尘

醉卧凡尘 白丁

  • 2

    主题

  • 14

    帖子

  • 23

    积分

【已经受理】辞职信

2015-04-21 18:17:06

辞职信
尊敬的墨舞风清社长薛锦玲女士,翰墨如烟副社长:
您们好!
陌上阡尘再次请求辞去在《江山文学墨舞风情》社团一切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三十七条》规定,作为一国公民具有写作,任职,信仰和人身自由等公民应该享受的基本合法权利。《墨舞风清》社团在未经过陌上阡尘本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添加陌上阡尘为社团编辑,其行为
严重侵犯陌上阡尘本人人身自由有关密切联系的姓名、肖像等合法权利,请《江山文学墨舞风清》社团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陌上阡尘几经交涉未果之情况下,陌上阡尘有权保留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措施。《墨舞风清》作为一个网络文学交流平台,应该是一个讲法制的地方,陌上阡尘期待这一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陌上阡尘至上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醉卧凡尘

醉卧凡尘 白丁

  • 2

    主题

  • 14

    帖子

  • 23

    积分

2015-04-21 18:30:03
陌上阡尘以前在《墨舞风清》社团任职副社长,在本人未辞职的情况下,《墨舞风清》社团管理人员擅自除掉本人一切职务!后来在获悉陌上阡尘有和好友组建社团意愿时,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又强制把陌上阡尘加入《墨舞风清》社团编辑队伍!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困住我!一次次的戏弄我之下,陌上阡尘去意已绝!很多次和《墨舞风清》的相关人员沟通,要求他们删掉陌上阡尘编辑未果!因此特向江山高层求助,请求辞去《墨舞风清》一切职务!
醉卧凡尘

醉卧凡尘 白丁

  • 2

    主题

  • 14

    帖子

  • 23

    积分

2015-04-22 20:19:10
墨舞的在举报信箱留言的人听着,强行留人,是小杜鸡肠所为!如果继续如此,那我只好把辞职信写到墨舞所有人文章!你们墨舞一群人连法律都不懂,还谈什么写文章,办社团!你们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岂有此理!陌上阡尘就是不想呆那里,你怎么可以那样做!记住,还如此,你会看到后果!我将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
醉卧凡尘

醉卧凡尘 白丁

  • 2

    主题

  • 14

    帖子

  • 23

    积分

2015-04-22 20:25:48
上面的悠然若尘和当年阳光,如烟,雪初听着!你问问翰墨如烟干的那些强制添加编辑的勾当及到处乱污蔑人的事实就好了!我再警告您们,你们违反国家法律了!不要再那里狡辩了,我来去自由,你有什么资格留我!如果继续如此,我将把如烟的所有丑事一起公布!
共1页 1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