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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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文学网绝品规则2018-05-31 00:02:37江山文学网绝品规则
一、申报标准
1、杜绝模仿、拼凑、篡改、抄袭之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江山绝品,首先应为江山精品。 2、作品必须原创,并网络首发(私人博客与个人空间除外)。 3、申报的作品,发表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各社团每月申报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三篇。 5、前八名社团申报的作品体裁以散文和小说为主,每季度可申报诗歌或古韵一篇。 6、同一作者作品入绝时间须间隔三个月以上。
三、 申报和评审流程
1、由社长按申报要求将符合申报标准的作品,以飞笺形式报送绝品主编,并同时飞笺报送江山编辑部备案。申报内容注明所属社团全称、文章标题、作者、地址链接。 2、绝品主编将通过初审的作品收录存档,再按顺序提交绝品评议组审核。
3、江山编辑部将参考评议组意见进行作品质量认定、并视社团整体情况、鼓励江山骨干等因素最终决定是否上榜加绝。 四、绝品主编职责
1、初审各社团和系统栏目的申报作品,并做好相关的沟通工作。 2、对初审作品严格把关,质量不够或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有权直接否决。 3、将通过初审的作品,收录于“绝品待审作品库”。 4、不定期巡视各社团,发现未及时申报或遗漏的优秀作品,可与社团沟通,也可直接将作品纳入“绝品待审作品库”。 5、每周六或周日将“次周预审绝品清单”发布于绝品审核群和社长群。 6、在绝品评议群公示每日拟审作品。 7、对上榜加绝的作品,加上绝品编号并以“江山绝品评议组”的名义撰写绝品推荐词。 五、绝品评议组成员职责
1、周日留意接收预览发布于群内的一周待审作品清单。 2、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根据群内提示的当日待审作品,发表相应的审核意见。 3、各评委务必于当日18点前将审核意见发在评议组,同时附上简明意见,严禁敷衍表态。 4、严守绝品组成员构成、评审意见等机密,如发现有故意泄露绝品组机密者,立即清退。 六、本规定由江山编辑部负责解释,于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江山编辑部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11月9日第一次修订 2020年4月23日第三次修订
2021年4月15日第四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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