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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夜雨

潇潇夜雨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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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07:59:19

朋友们大家好,时隔两天火气尽消。在此,我想心平气和的说两句。首先海涵朋友和长沙开福之路朋友。仰慕你们的学识,有意交友的话请加我的号。本来我不想在这继续更帖了,这次跟这帖也不针对任何人。只讲一下我本人的心情,希望不要误会。看到海涵的帖子,我只简单的说一下。中国诗歌,博大精深。古风古韵,诗词歌赋,曲艺,民歌种类繁多谁也不可能都精通,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逐步掌握。像咱们上面的争论我们不能再继续了,因为那是浅显的基础知识,在争论下去有损咱网站名声。关于自由诗本来我要专门发帖介绍,由于这次争吵只能推迟了。思考再三怕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在这只说自己错误,像莫海边城提出的第一条。我为啥没解释,就是排律本身就是同字数多行诗的总称,在没有网络的时间都有争论。首先它是律诗的衍生品,本来没有固定的格式,十句以上,再多不限。但却要平仄词句对仗。到新文化运动后由于自由诗的诞生也有了宽松的环境,所以有人建议只要押韵即可,这就形成了争吵不清矛盾。我上面说过的自由诗124押韵和隔行押韵,其实我是按莫海边城的规定说的,况且我的诗就是按规定做的,可能是他总想我写的是格律诗,把自己的规定给忘了。不提这事了,其实那也只是自由诗的一种罢了。

说到这我建议编辑部陆续发一些诗歌的基础知识,因为随着网络的兴起。全民诗潮的到来,让部分初学诗歌的编辑边学边干,掌握点基础知识很有必要。

建议要百花齐放,各种体裁并存。过去都要解放思想,现在咱搞禁锢,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对网站发展确实不利。很多好写手都会流失,去别的网站。

另外我友情建议莫海边城朋友,解禁高和义朋友。说大了有侵犯人权之嫌,实不可取。这两天我才初步了解一点,不管谁的责任大也不是深仇大恨,不可调和。为诗歌观点不同无所谓个小事,要以和为贵,携手江山。我想做个中间和事人,当然要争取你们意见,请二位飞笺给我联系。若高和义朋友不在江山有认识的朋友带个话。

(以上均属自己本人观点,谁若有不同意见,是你高明,我向你学习。)

海涵

海涵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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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08:18:20

9楼:
很多人为自己所谓的格律诗找一个幌子,要么风,要么府,要么赋,其实不必要的,本人的意见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过,还是要注明为上!还有那个海什么,你可以列举更多,同时可以标上古中国汉字的五种发音,并用古汉语的音调来执行你的见解。不过很感谢各位认真的态度,如果真的在写诗歌上也这样求真就好了!
11楼:
还可以用诗三百以前的那种体裁去写,当然,能做到比那更早当是更好。这事我坚持投稿就要注明属于哪种体,否则没必要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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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两个跟帖出自一人之口,请看,他到底是主张标诗体还是不标诗体呢?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海涵

海涵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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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22:02:37

势力小人狂言霸语,冒牌“里手”当场出丑!

海涵

海涵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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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05:51:24

漠大诗歌主编:你这么气急败坏,这么胡言乱语,如此刻薄地对待作者的请教,长此以往这里还能找到避羞寸地吗?
既然作者想拜读你的大作,这正是施展研究成果的大好机遇,你就把你创造的“自由诗平仄格式”亮一下相不就完了吗,我想那样谁人不佩服得五体投地呀!因为那可是前无古人之作喽!用得着那样狂吠吗?哈哈!

暮雨

暮雨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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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16:01:29

一楼:“自由诗不讲究格律。你说的排律应该列入哪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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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纳闷:这位诗歌大主编先生,是否把“节奏”、“韵律”这些字眼与平仄“格律”混为一谈?……
不然自由诗讲究什么格律?写格律诗的人都知道,“格律”(不是韵律)它是近体律、绝诗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和特征,律诗超过定格8句以上者为“排律”或“长律”诗。
自由诗(或指古风式的无平仄格律,但有节奏韵律,有的韵律亦无严格要求)是不讲求平仄格律的。
难道排律诗也被划为“自由诗”了?还从未所闻!
我也觉得大主编的这个堂而煌之的问句,丈二和尚让人摸不到头脑!

海涵

海涵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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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5 08:53:01

[6楼]无主题——[潇潇夜雨]回复时间:2010-08-1011:43:06
楼上朋友高见,近体诗分类多,一般有定格。我写的不是定格的近体诗,只押韵就没有讲平仄。我要注明七绝字样,或者近体诗字样,指责我我没说的。只是不知大主编要的格式是什么样的,想学学以后照葫芦画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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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大主编要求的“格式”究竟是个啥样,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从来也没见到他说清楚过,只是信口开河胡言乱语,冒充“里手”吓唬那些初学者罢了!其实他囊中羞涩空空,哪里拿得出什么象样的“格式”?他岂能不羞恼成怒气急败坏!还是离他远些倒少些烦恼,看他能撞骗到几时!

暮雨

暮雨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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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5 10:04:48

其实,靠浪漫揣度搞学问,靠自我陶醉作精神支柱,靠诋毁压制不同意见过日子,究竟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公正的照妖镜,只可惜,那只能用江山的声望美誉、健康发展做代价了!!

TIANLUEN

TIANLUEN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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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6 21:26:11

别忘了:看门犬对来人不论亲友,一律泼口狂吠,说不定哪时会被主人把它送进狗肉馆。到那时你的尾巴摇得再欢,恐怕也无济于事了!……

TIANLUEN

TIANLUEN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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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7 10:02:41

[1楼] 无主题——[漠海边城]
回复时间:2010-08-1010:09:08
自由诗不讲究格律。你说的排律应该列入哪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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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由诗”讲究平仄格律,拿出实例和依据,或者你的发明成果一见世面这不是很和谐的回复吗?何必鸡粪味十足发出这样令人讨厌的反问句!当然我看过的你这位诗歌达主编的帖子,是一贯这样对待与你持有不同意见的作者的,这是你的习性和本质。你就不觉得这和你的主编职务身份不相称吗?
按问句看,这个大主编是认为自由诗是讲求平仄格律的。其实,,浩如烟海的自由体诗歌中,个别的巧合也许能有,但那又能说明什么呢?……。掉过头来,这里你又道出了一个令人悬念的“理论”:“自由体诗歌事实上不存在”(?!),当然了,把诗歌“自由”到诗歌以外的文体,或散乱的文字堆那还能叫“诗歌吗”?然而,请教:散文诗不也属于自由诗吧?它的平仄格律(注意不是指韵律)有何规定否?
他这边喊叫发稿要标注诗体,掉过头来却又侮辱作者标注诗体是“幌子”!逻辑思维如此混乱,莫不是又发高烧了?

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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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15:13:55

[15楼]无主题——[漠海边城]回复时间:2010-08-1015:23:31
那就免谈了。本人向来对时下的格律诗歌无兴趣,读古之精华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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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你仅仅是对“时下”的格律诗无兴趣了,那么您对“读古之精华”还“可”到什么程度呢?看看你对古诗(尤其是近体格律诗)的高论,那里还有“精华”之处可读否?那些规范,不都是“死了太久的东西”吗?在那样的“死水”里,还能“养出大鱼”吗?怎么言犹在耳掉过头来,就又给“事实上不存在”的自由诗,编造“平仄格律”了?你不是说格律是后人给制造的“枷锁”吗?……自相矛盾的理论、自相矛盾的作为,怎么去自圆其说!?你回过头来,自己看一下你在一些帖子里的胡言乱语,还能理出一个头绪吗?劝你还是不要靠揣度、自负在这里撞骗了,该收就收吧!

暮雨

暮雨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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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20:38:18

[15楼]无主题——[漠海边城]回复时间:2010-08-1015:23:31
……本人向来对时下的格律诗歌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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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你倒是还算是有几分老实。其实,你何止对时下的格律诗无兴趣,而是诽谤、排斥、否定!
实际上对无知的事物怎么能有兴趣呢?这一点,大猪鞭先生是道出了几分真情。
只可惜,你现在担任的是《江山古韵》栏目的主编,硬让人家干人家不感兴趣的事岂不强人所难!其实你也真够可怜的了!

暮雨

暮雨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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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20:44:35

更正31楼:“大猪鞭先生”系“大主编先生”之误,拼音打字输入之误,特致歉意!

海涵

海涵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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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12:24:03

虽然跟大主编打交道为时不久,在看了他和别人交往的大部分帖子后,却有一种不解的迷惑:从他与作者打交道中的频频厥词、放荡的信口雌黄和那些逻辑混乱的胡言乱语,以及目无法纪不计后果的个人行为,觉得他的这一些列作为仿佛不是一个思维健全人之所为,至少也是个大脑发育缺陷和神经功能紊乱、或后天教育病态畸形所致。
若果如所猜想,朋友们又何必对牛弹琴,岂非给瞎子点灯!只要等其狂吠疲惫了,入梦安息了,一切也就平和宁静了。然而,我多么希望会写小说的朋友,写一篇反应这种人生平题材的故事,提醒人们注意,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病入膏肓的人哩!也和残疾人一样需要关爱他,至少在他触犯刑法之前,或许这种患者不受法律约束……。

潇潇夜雨

潇潇夜雨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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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20:46:34

感谢高和义朋友,你在江山虽受到不公平待遇,但你虚心能听从本人调解,本人非常高兴。
在此本人谢谢您的容人之量。

潇潇夜雨

潇潇夜雨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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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20:55:08

强烈抗议!编辑部的某些大人物,无视他人人权,私自剥夺他人发言权,又不思改过,有侮江山声誉。
恳请江山网站领导以大局为重,《而不是个人关系》严厉处理此事。

莫之末

莫之末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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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5 18:36:54

小生才疏学浅,也就不懂什么自由体诗、古诗、歌赋什么的了。但看了上面几位大家的争论,很有感慨!
因为文字,我们在江山相遇。以文会友,切磋进步!为何出言时有冷句,伤人,伤气!
我们都有言论的自由,但是不能以字为刀,不顺心则用其伤人!
凡事没有绝对的统一,连国学大师季羡林都谦虚、认真地研究至生命的终结。我们即是请教,别人即是回答,答者述其观点,求者去其自认为的精华,弃其自认为的糟粕。便可!
争论对错亦可,忘言语尊重他人!

未名书屋屋主

未名书屋屋主 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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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1 14:03:58

既是百家争鸣,不要作了和气。

青林子

青林子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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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10:43:59

呵呵,精彩并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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