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秋叶
|
【争鸣话题】尽量写自己熟悉的东西2012-08-26 23:17:46
最近看作品,感觉有些朋友写的东西并不是自己很熟悉的生活。当然,并非说,我们只能写自己熟悉的东西,现在写古代的、近代的,农村写城市的,城市写农村的,甚至写外国的,同样有精品、绝品,但是前提应该是努力去学习、了解、掌握那个时期、那个环境起码的背景、常识等等。如果写农村的,让农民朋友看了以为太离谱,不像是中国农村的事,那么看似微瑕的毛病就成为硬伤了。比如,医院直接把病人尸体送到火葬场、公安局直接给嫌疑人定罪、端铁饭碗的去竞争村官、一个农民给市长送礼请市长吃饭等等,有悖常理了。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
|
|
![]() 杨钟雄
|
2012-08-27 09:48:18
恩,感谢秋叶先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希望大家可以共同探讨,置顶。 |
|
|
![]() 平淡是真
|
2012-08-27 09:54:51
确实如此,很多不熟悉的东西,真是不敢写。 熟悉的才会触景生情,才会真,才会感动大家。 |
|
|
![]() 瑜儿
|
2012-08-27 19:09:03
同意楼主观点,尽量写自己熟悉的东西, 如同一栋房子,有很好的基石才能稳固。 所谓胸有成竹,才能落墨成玉。真情真性,朴实感人。 |
|
|
![]() 瑜儿
|
2012-08-27 19:11:17
眼高天阔,一些不熟悉的题材也可以接触, 只是要做好铺垫,不要轻易下笔,以致漏洞百出惹人笑柄。 说来说去,为文者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此为上。 |
|
|
![]() 瑜儿
|
2012-08-27 19:13:17
比如,医院直接把病人尸体送到火葬场、公安局直接给嫌疑人定罪、端铁饭碗的去竞争村官、一个农民给市长送礼请市长吃饭等等,有悖常理了。 -----不过楼主这点,我不能同意,某些时候,这些是成立的,并非不可能或者绝对。 |
|
|
![]() 瑜儿
|
2012-08-27 19:16:02
不合情理也要看前提,如果前提饱满成立, 那么就是剧情需要而非硬伤。 所谓硬伤,指的是没有交代,突兀,逻辑错误。前文后语不搭。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看法, |
|
|
春花秋叶
|
2012-08-27 22:10:28
谢谢瑜儿的关注。 “医院直接把病人尸体送到火葬场、公安局直接给嫌疑人定罪、端铁饭碗的去竞争村官、一个农民给市长送礼请市长吃饭”是因担心一些作者对号入座,所以没有直接把文章中的事例照搬,只是类似。 我是这样认为的,“医院直接把病人尸体送到火葬场”、“公安局直接给嫌疑人定罪”首先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那样做当事人是没事找事、引火烧身、自取其祸,如果可能,那是在金钱面前、罪恶下面。而“端铁饭碗的去竞争村官”是弃大取小,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一个农民给市长送礼请市长吃饭”也只能是在非常非常之下的可能。所以,这个前提的铺垫非常重要。 “ 不合情理也要看前提,如果前提饱满成立,”你这个观点,很欣赏。学习了!确实,在特殊的情况下,一切皆有可能。但是,我们行文的时候,要注意“前提饱满”! |
|
|
![]() 杨钟雄
|
2012-08-27 23:00:23
恩,秋叶先生的“尽量”二字很恰当。 尽量写自己熟知的,可以避免犯一些常识错误,写起来也可以更加游刃有余。 我觉得,一些轻微的,无意的小小偏离,相信读者可以容忍, 但凡事有个度吧,我们无法保证绝对的合理,但最起码的,不刻意的捏造,不故意的倒置,不随意的浮夸。
|
|
|
水湄莲影
|
2012-08-28 15:45:28
是的,写什么像什么就好。 文字高于生活,但是不能违背生活规律常识。如果自己原本不熟悉的,也应该通过各种渠道熟悉了才能合理铺垫。 不喜欢那些纯粹标新立异的或者玩弄玩弄文字技巧的文字,喜欢那些蕴含真情实感的文字。 |
|
|